引言
2023年12月29日,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红鹰dhy2288法》(“新大红鹰dhy2288法”),除了大红鹰dhy2288资本制度以外,大红鹰dhy2288治理制度也有重大变化。本文拟就新大红鹰dhy2288法下适用于一般大红鹰dhy2288的大红鹰dhy2288治理机构规则的变化进行介绍,国家出资大红鹰dhy2288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不在本文讨论范围内。
一、大红鹰dhy2288治理机构更精简
现行大红鹰dhy2288法下,有限大红鹰dhy2288权力机构称“股东会”,股份大红鹰dhy2288权力机构称“股东大会”。新大红鹰dhy2288法下,有限大红鹰dhy2288和股份大红鹰dhy2288的权力机构统一称“股东会”。虽无实质变化,但行文上实现了精简。
二、董事会构成更保护职工权益
现行大红鹰dhy2288法只针对部分国有企业要求设置职工董事,新大红鹰dhy2288法扩大了需设置职工董事的大红鹰dhy2288范围:职工人数三百人以上的大红鹰dhy2288(包括有限大红鹰dhy2288和股份大红鹰dhy2288),除监事会中已有职工监事的以外,均需设职工董事。职工董事由大红鹰dhy2288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、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。
我们理解,职工董事扩展适用于三百人以上的大红鹰dhy2288,体现了新大红鹰dhy2288法第一条立法宗旨的变化:从“保护大红鹰dhy2288、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”,变成了“保护大红鹰dhy2288、股东、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”,有强化大红鹰dhy2288社会责任的立法导向。
三、三会职权更尊重大红鹰dhy2288意思自治
股东会职权删减。本次修订,将“决定大红鹰dhy2288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”、“审议批准大红鹰dhy2288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、决算方案”从股东会职权中删除,减轻了大红鹰dhy2288日常经营事项也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的负担。
经理职权不再法定。现行大红鹰dhy2288法下,经理的职权由法律规定。本次修订后,不再以列举方式规定经理职权,而是简化为“经理对董事会负责,根据大红鹰dhy2288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”。我们理解,其目的一是将经理职权交由大红鹰dhy2288章程或者董事会进行自行规范,二是强化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的权力架构,增强董事会在大红鹰dhy2288经营管理中的核心地位。
四、议事方式的变化
1.明确电子通信方式的效力
本次大红鹰dhy2288法修订,补齐了有限大红鹰dhy2288的上述立法空白:(1)股东会会议,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;(2)董事会作出决议,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;(3)监事会会议的表决,应当一人一票。还相应增加了有限大红鹰dhy2288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要求:有限大红鹰dhy2288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。
五、法定代表人选任范围变化
但是,何谓“代表大红鹰dhy2288执行大红鹰dhy2288事务”,实务中可能存在不同理解。我们认为比较确定的是,“代表大红鹰dhy2288执行大红鹰dhy2288事务的董事”应不同于现行大红鹰dhy2288法下的“执行董事”,后者是小型有限大红鹰dhy2288用来代替董事会的职务(新大红鹰dhy2288法下也不再保留“执行董事”表述),如果与“执行董事”划等号,相当于把董事长都排除在法定代表人选任范围外了,显然不是立法本意。在董事会构成比较多元,既有在大红鹰dhy2288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、也有股东单位委派的董事、还有独立董事的情况下,哪些是属于“代表大红鹰dhy2288执行大红鹰dhy2288事务的董事”呢?我们初步理解,第一类在大红鹰dhy2288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董事,归入“代表大红鹰dhy2288执行大红鹰dhy2288事务的董事”范畴应该是没有争议的;第二类股东单位委派、在大红鹰dhy2288不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,由于很多董事长也是属于这种情形,似乎没有道理排除出法定代表人选任范围,应该也可以归入“代表大红鹰dhy2288执行大红鹰dhy2288事务的董事”范畴;第三类独立董事,担任大红鹰dhy2288法定代表人似乎与其独立性存在冲突,理解不宜归入“代表大红鹰dhy2288执行大红鹰dhy2288事务的董事”范畴。由于这个问题较新,后续究竟会如何把握,确实还有待规则和实践进一步清晰。
六、强化对中小股东的保护
1.扩大股东知情权范围
新大红鹰dhy2288法将现行大红鹰dhy2288法适用于有限大红鹰dhy2288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扩展适用到非上市股份大红鹰dhy2288,具体包括:(1)大红鹰dhy2288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,而大红鹰dhy2288该五年连续盈利,并且符合大红鹰dhy2288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;(2)大红鹰dhy2288转让主要财产;(3)大红鹰dhy2288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,股东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大红鹰dhy2288存续。我们理解,非上市股份大红鹰dhy2288的股份与有限大红鹰dhy2288股权可能同样缺乏流动性,提供异议股东的回购退出机制亦为合理。
结 语
新大红鹰dhy2288法允许采用单层制治理结构,是我国大红鹰dhy2288法出台三十年以来最为重大的变化之一。其精简大红鹰dhy2288治理机构的改革方向值得肯定,但也能预见到实施中可能出现一些新的问题。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,让我们期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解决新的问题,共同推动中国大红鹰dhy2288的大红鹰dhy2288治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。